李正清
李正清(1917-1997)曾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咨监委员、四川省委顾问、重庆市临工委副主任、重庆市委顾问、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四川省忠县(现属重庆市)人,男,汉族。1938年,向往光明,追求进步,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因病返回重庆,接近中共地下党员并保持联系,一直倾向革命。1938年-1947年,先后任湖北省第五战区经济委员会复兴酒精厂总务主任、办公处主任。1945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重庆市第一区分部主任。1946年,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1947年-1949年,先后在重庆辅仁中学、青木关中学执教,曾任教务主任等职。1947年,任农工党重庆市党部执行委员兼宣传委员会主任。在民主革命中,协助共产党开展统战工作。1948年赴香港向民盟总部汇报工作,1949年底由香港赴北京。
1950年初,受民盟总部和农工党中央派遣返渝,任农工党重庆市临工委副主任委员、民盟重庆市兼川东区临工委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重庆市第二、三届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重庆市减租退押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中苏友好协会理事等职。1950-1951年,任重庆求精商学院教授、正阳法商学院院长兼教务长。1951年,参加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政治研究所学习。1952年后,担任西南师范学院历史系教授,专门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和研究。先后担任农工党重庆市委第一、二、三届委员,第四、五届常委,农工党中央咨监委员、四川省委和重庆市委顾问,重庆市第一至八届政协委员。
1997年1月1日,李正清因病在重庆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