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州神童
饶州神童
原文:
饶州自元丰末,朱天锡以神童得官,俚俗争慕之。小儿不问如何,粗能念书,自五、六岁,即以次教之五经,以竹篮坐之木杪,绝其视听。教者预为价,终一经,偿钱若干,昼夜苦之。中间此科久废,政和后稍复,于是亦有偶中者。流俗因言饶州出神童。然儿非其质,苦之以至死者,盖多于中也。
译文:
北宋元丰年间,饶州朱天锡凭借神童试而得到了(一个)官职,民间的百姓都很羡慕他。小孩无论怎么样,大概能念书时,从五、六岁,就分次教他们读《五经》。把竹篮吊在树梢上让他们坐在里面,断绝他们与外界的交流(为了让他们专心读书)。教书的人就预先商量好教书的价钱,每教完一种经书,(家长)就给他们一些钱,孩子就白天黑夜苦读。在这期间神童科一度被废除,可是宋朝政治恢复后又逐渐恢复了,因此也有偶然考中的小孩,民间便流传饶州出神童。然而许多小孩都不是读书的料,苦读直到死去的孩子,比起考中(通过)的孩子大概要多得多。
解释:
元丰:宋神宗年号
神童:指应神童试。宋代科举考试有神童科,赴考者称应神童试
俚俗争慕之 俚俗:世俗之人 慕:羡慕,爱慕
粗:大概,差不多
五经:指儒家推崇的五本经典著作(《诗》、《书》、《易》、《礼》、《春秋》)
杪:树梢
绝:断,切断,断绝
终:终了,完毕,结束
盖多于中也 中:指考中做官(即:考试通过的,指代:小孩)(虽然为官,但因年幼,实际上是不让他们去治理民政的)
此科:指专考幼童背诵经书的“神童科”
道理:
对于培养神童,不能揠苗助长,扼杀了儿童的天性。这样做实在是危害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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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届古诗文阅读大赛》
选自宋·叶梦得《避暑路话》卷上话说“童科”封建社会里重视对神童的培养。早在汉朝,在最高学府“大学”里读书的年龄在12岁以下的孩子,被称为“圣童”、“奇童”。唐朝实行科举考试,特设“童科”,年龄在10岁以下的,只要读通一本儒家经典著作,经过考试合格的,就给予“出身”——不再是平民了。虽名为“官”,但因年龄小,实际上是不让他们去治民的。宋朝一度废除“童科”,但后来又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