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
方豪
[明](约公元一五二一年前后在世)字思道,开化人。生卒年不详,约明武宗正德末前后在世。正德三年,(公元一五o八年)擢进士第。知昆山县,有异政。民有积逋,特疏请免。迁刑部主事,因谏南巡被杖。历官湖广副使,以平恕称。寻致仕,卒于家。豪与郑善夫友善。著有棠陵集八卷,与断碑集、蓉溪书屋集,(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
[1]方豪(1482—1530),字思道,号棠陵,开化人。明正德三年(1508)进士。五年,任昆山(今属江苏省)知县。时昆山遭水灾,田园荒芜,民食草根树皮。朝廷催逼欠赋,致使县民卖儿鬻女。豪冒死呈《乞蠲逋负疏》,历述百姓悲惨情状,云:“夫钱粮,国之用也;民,国之本也。……国用不足尚可为,国本一伤,恐不可救矣。”朝廷派员查勘,减免田赋。十一年,任沙河知县。十三年升刑部主事,谏阻武宗南巡,跪阙下五日,受杖五十,罢官归。嘉靖元年(1522),召回京师,复任刑部主事,赐金,加俸一级。奉命赴山东处理积案,夙兴夜寐,阅案卷,兴调查,酌刑罚,昭冤狱,数月积案尽清。三年,任湖广佥事。四年,升福建提刑按察副使。六年,告老归养。
四岁能联句,有神童之称。负才磊落,旷达不羁。寄情山水,赋诗抒怀,多片刻即成。王阳明甚器重,曾赠诗云:“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生平著作甚多,有《棠陵集》、《断碑集》、《昆山集》、《养余录》、《见树窗稿》、《庭洞烟雨编》、《蓉溪书屋集》等10余种。
史学家方豪
(1910—1980) 历史学家,天主教神父。字杰人,浙江杭县人。早年就读于杭州天主教修道院,后入宁波圣保禄神哲学院,研究哲学、神学,常有论著发表。1935年晋升为神父。曾任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教授兼系主任、院长。1949年至台,执教于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并致力中国历史和中西交通史研究,颇具造诣,著述甚丰。曾任历史学会理事长,“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政治大学文理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士。1974年,曾获教皇保罗六世颁赠的名誉主教加“蒙席”衔。1980年病逝。著有《宋史》、《中西交通史》、《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方豪六十自定稿》、《马相伯先生文集》、《明淸之际中西血统之混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