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田附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6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土田附庸

「土田附庸」一句,出自《诗·鲁颂·宫》篇,其云:「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土田附庸」是指附属在土地上作为仆庸的耕作者。分封制度下,封君拥有三批属民,一是担任官司的人,一是分配的殷遗民,一是附属在封地上的原居民。「土田附庸」即指其中的第三批。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