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主持人
职业概述:电视节目主持人是电视节目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进行联系的“人物化”桥梁,即在电视节目规定时、空、人、事的规定中进行工作的“非角色”表演者。电视节目主持人大体可分作两类:一类是集采、编、审、播于一身,即是节目主持人,又是节目负责人;一类是以出场主持节目为主,兼做或完全不做采编、撰稿工作
工作内容:负责电视节目主持工作;
负责与节目相关信息的采集、撰写、审查;
参与节目的制作。
职业要求:教育培训:
播音主持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要国家一级乙等之上的普通话证书以及主持人上岗证。
工作经验:
专业知识牢固,需要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技巧,较高的与观众的互动能力、较好的感染力,反应敏捷,创造力强;同时需要良好的仪态仪表,团体合作精神。
薪资行情: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薪资水平与工作地点有很大关系,市级电视台的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月薪通常在3000~8000元。若成为“台柱”,年薪可以达到30-60万元。
职业发展路径:可以发展为电视台的“台柱”,也可以进入领导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