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清
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出生于山东陵县碱店乡尚家庵村(今属山东陵县郑家寨镇),1947年参加革命(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自1949年上半年开始),历任基干民兵、区办事员,参加过济南战役支前工作。建国后先后担任乡镇(人民公社)副书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一定的冲击。文化大革命后历任人民公社副书记、乡镇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1991年在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上离休。现在家安享晚年。为人朴实坦荡,工作兢兢业业,为官两袖清风,在工作中敢于说真话、办实事,维护群众的权益,深得群众的赞誉。随长期担任领导干部,但从未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任何私利,堪称为官者的表率。有四女二子,长女乔秀芝,先后在胜利油田(当时称923厂)、陵县自来水公司工作,现已退休。次女乔秀英(又名乔桂英),陵县地毯厂工人,现已退休。长子乔光景,供销社职工,现从事个体经营。三女乔秀凤,先后担任副乡长、县卫生局工会主席等职,现担任陵县卫生局纪检书记。四女乔秀兰,会计师,历任陵县土产公司、副食品公司会计,现担任德州市肉联厂冷库会计。次子乔光信,高级工程师、律师、仲裁员,历任县电业局变电站技术人员、县科委办事员、县委组织部科长、县属国有企业副厂长(挂职)、厂长、总经理、招商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