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灯塔
绿岛灯塔,位处台东县绿岛乡。建于1939年。塔高33.3米、灯高48.2米、光程25.7浬。

历史日治昭和13年(1938年)12月时,美国邮轮胡佛总统号于绿岛公馆村外海触礁,因此1939年美国红十字会决议捐款兴建灯塔。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塔灯遭受炸毁。1948年时修复。
灯塔结构与行政诸元灯塔结构诸元塔高:33.3米。
塔身涂色・构造:外观漆白,顶层外有环绕阳台。
灯高:48.2米〈以高潮面至灯火中心计〉。
灯器:4等旋转透镜交流电灯。
灯质:每20秒连闪白光2次。
光力:1,000,000支烛光。
公称光程:25.7浬。
无线电标杆:1座。
输出电力: 100瓦特。
射程: 100浬。
连络配备:无线电对讲机配置。灯塔行政诸元管辖机关:中华民国财政部关税总局。
人员编制:未知。
开放参观与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