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镇
基本情况芦山镇位于惠水县西南部,距县城35公里。东以涟江河为界与断杉、甲戎相望,南邻王佑镇,西与长顺县长寨镇接壤,北是通往惠水及长顺县城的北大门。市场繁荣,商业文化源远流长,是周边乡镇及县市的商品集散地;土地总面积91.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256人/平方公里;地势西高东低,坝区集中在威王公路沿线,水源丰富,土地肥沃。
全镇辖水井坡、麦旁、羊马、硐口、格我、芦山、小石、纳冗、响水、滩绕、民族、鱼湾、河心、花鱼、勤中十五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芦山居民委员会),164个村民组,总人口24389人,其中:农业人口23901人占总人口的98%,少数民族人口13192人占总人口的54.09%;耕地面积1027公顷,其中:水田672公顷,旱地35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4%。
芦山镇布依族人口占总人口51%,民族节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布依族婚嫁、丧葬等民俗民风流传至今,望郎回、神仙石等传说优美动人,竹器编织、手工生产土纸极具地方特色。作为旧时长官司所在地,芦山镇素有商贸古镇之称,古镇文化造就了芦山悠久的历史、淳朴的民风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这里有汉族的花灯、布依族的民歌、有解放初期的剿匪故事,“望郎回”的美丽传说,有尚存的民居古屯,古庙和庙的坟茔,长官司遗址及其山峰“屯堡”,清朝乾隆时期的古戏楼台,精雕细制的古戏楼建筑,是广大朋友休闲、观光、旅游圣地。
建制沿革元置芦山长官司,至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废。
1930年置芦山镇及潭绕、凤鸣、文明、共和等乡。
1941年并置芦山镇。
1953年析设雅羊、新庄、洞口、纳桥、卢山等乡。
1958年撤乡并入光明公社。
1961年析建芦山、雅羊2公社。
1984年改置芦山镇和雅羊乡。
1991年合并置芦山镇。产生姜等。有中小学13所[2]。
经济发展(1)2007年工农业总产值9938万元,其中:工业总产2865万元,农业产值7073万元。
(2)2007农作物播种面积361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999公顷,总产9552吨,水稻栽插面积6013公顷,产量吨,玉米播面293公顷,产量1757吨,小麦播种553公顷,产量1056吨,油菜播面200公顷,产量218吨;
(3)财政总收入36.4万元,其中:国税15.3万元,地税17.5万元;财政3.6万元;
(4)全镇有学校11所,其中:小学10所,在校学生2477人,教师115人;中学1所,在校生1287人,教师57人。卫生院1所,拥有16张床位,医务人员14人。
资源优势1、自然资源优势
全镇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水资源丰富,适宜种养业的发展;森林资源丰富,纳冗、滩绕、响水等村森林覆盖率高,是珠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杨梅、板栗等野生水果繁多,味道鲜美;青刚子、茶油果、松果、三七、野花椒、岩锅巴等药材蕴含量大;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纳冗至滩绕一线的煤矿,勤中、河心村的镁矿,水井坡、麦旁、格我村的方解石矿,鱼湾村的叶岩酸矿以及民族、花鱼、芦山、格我等村的大理石矿等;自然风光迷人,有纳冗至响水一线的“生态村寨”、响水的鲤鱼奔滩、芦山的往喜河及神仙石、硐口的“望郎回”等别具特色的旅游资源。
2、劳动力资源
芦山镇是一个拥有2万多人的人口大镇,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总数16000人,从事农业人数9317人、工业人数4350人,服务业人数2333人,所占劳动力比例为58:28:15,长期外出务工人数5317人,占劳动力总数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