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奋彦

中共平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奋彦,男,汉族,1962年4月生,甘肃天水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0.09——1982.07,渭南师范普师学习;
1982.07——1985.10,武山县蓼川中学教师;
1985.10——1990.09,在天水市秦城区农调队、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0.09——1991.08,天水市秦城区改水办副主任;
1991.08——1994.05,天水市秦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
1994.05——1996.03,天水市秦城区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1.08—1994.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大专学习);
1996.03——1997.11,天水市秦城区副区长;
1997.11——2001.05,天水市秦城区委副书记(其间: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5——2002.02,秦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2.02——2002.11,秦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1——2005.04,合作市委书记(其间:2002.09—2004.07在兰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04——2006.11,甘南州委常委、合作市委书记;
2006.11——2010.02,平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
2010.02——,平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