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巡洋舰

英文简写:CA
中文名称:重巡洋舰
重巡洋舰是特定时期,由条约限制所产生的一类巡洋舰。1921年的华盛顿海军条约规定了巡洋舰的排水量与火炮口径的上限(标准排水量10000吨(10160公吨),火炮不超过8英寸(203 mm)口径)。根据1930年海军列强签订的伦敦海军条约的规定,巡洋舰分类按装备火炮口径分为两级:A级的巡洋舰主炮口径超过6.1英寸(155 mm)的巡洋舰,不超过8英寸(203 mm)口径,即重巡洋舰;B级的巡洋舰主炮口径不超过6.1英寸(155 mm)的巡洋舰,即轻巡洋舰。随着1936年条约到期,约束失效,这种分类渐渐消失。
重巡洋舰具有多种作战能力,主要在远洋作战的大型水面战舰。用于海上攻防作战,掩护航空母舰编队和其他舰队编队,保卫己方或破坏敌方的海上交通线,攻击敌方舰艇、基地、港口和岸上目标,登陆作战中进行火力支援,担负海上编队指挥舰等。重巡洋舰装备有与其排水量相称的攻防武器系统,精密的探测计算设备和指挥控制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