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

▲解放军少将江文(1914—),湖南省浏阳县人。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总政治部秘书处科长,红六军团、湘赣军区无线电中队政治委员,红二方面军通信大队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司令部无线电队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司令部通信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军区驻东北办事处处长兼政治委员,东北军区通信处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总参谋部通信部副部长,通信兵副主任、主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武汉军区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兵部主任,总参谋部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第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文(1918—),湖北沔阳(今仙桃)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共皖江县区委书记,含巢县委副书记、书记,新四军第七师团副政委,华东野战军第十三纵队团政委,华东军政委员会人事部副处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干部处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厅长、厅长,冶金部钢铁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院党委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