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泰清
叶泰清(1913—2008)河南省信阳县人。一九三五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八军手枪团班长,参加了三年南方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四支队手枪连政治指导员,第七团营政治教导员,营长,新四军第二师四旅十团参谋长,副团长,参加了程道口、淮南津浦路西反顽战役和崔子岗、韩庄车站、无为、庐江攻坚战、周家岗、定远、半塔集自卫战、古城集、来安、淮南津浦路东反“扫荡”、金牛山、盱眙、谢家圩、泗阳、杞岗、藕塘、洋河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四旅十团团长,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四师参谋长,第三野战军二十一军六十一师副师长,第六十三师师长,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济南、南库、临朐、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福州以及浙东沿海诸岛屿等战役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长,军副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副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军长,参加了解放舟山,赴浙南海防、剿匪等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南京军区空军顾问。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新华社南京2月27日电副兵团职离休干部、南京军区空军原顾问叶泰清同志,因病于1月5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