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坡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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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鼓镇四兴行政村--李家坡村李家坡村李家坡村隶属于石鼓镇四兴行政村,属于坝区。位于石鼓镇北边,距离四兴村委会1.00公里,距离石鼓 镇19.00公里,(是四兴村委会所在地)。国土面0.30平方公里,海拔1,870.00米,年平均气温15.00℃,年降水量800.00毫米,适宜种植核桃、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74.00亩,其中人均耕地2.20亩;有林地200.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9户,有乡村人口34人,其中农业人口34人,劳动力2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7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500.00元。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养为主[1]。

山西省汾西县团柏乡李家坡村村民,向各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我村干部伙同开发商借国家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为名,骗取国家专项治理资金,变相非法盗挖国家煤炭资源、毁林、毁地、毁植被、毁房、毁房、毁坟、毁庙宇搞所谓开发移民的情况,望各位网友给出建议并关注此事,相互转发,希望能够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事件我村地处汾西县南部山区,全村共150余户,800多口人,全村耕地面积1500多亩,地质结构坚固,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地上植被好、土地肥沃、解放后村民建房质量逐年提高,并无地质灾害,地质专家在对我村勘测后,在其报告中明确写到,我村“既无山体滑坡、泥石流、也无坍塌、崩裂现象、然工程开发后,随时可诱发地质灾害”,可是我村干部为了骗取国家资金、在申报地质灾害报告中,弄虚做假,夸大事实骗取了上级有关部门,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现将有关事实公述如下:

一、2008年7月份,原任村支书韩某某、村主任郭某某,在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及广大村民什么情节都不知晓的情况下,把福建开发商引进了村,开始了 疯狂的挖掘,村民要求二位村干部及开发商出示他暗中签定的合同,但他们就是不予出示合同,在此情况下,大多数村民便自发组织起来进行了阻止,为了达到他们共同敛财的罪恶目的,他们便在村中,采取威逼利诱的手段,吓唬了一部分村民,拉拢了一部分村民,这样便又使工程顺利进行。

二、自前年7月份至今,在其挖掘过程中,共毁地800多亩、毁房240多间,毁树木大约5000余棵,毁坟上百座,毁井两眼、毁自然植被3000余亩。

三、2008年7月开工后不久,既8月12日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不准以任何工程名义,包括移民工程在内的一切工程盗挖浅层煤。但是村干部和开发商,非但不停止,反面变本加厉加紧盗挖浅层煤,据有关人士透露,仅此一项,大约敛财几亿元人民币。

四、为了掩人耳目,开发商也垫了一些地,但在挖掘过程中,他们只顾挖煤,早把老百姓生存的根本——土地抛到脑后,所以把原来土地中的土百分之九十多的倒入沟中,挖煤后的石渣垫在上面,然后把剩余不到百分之十的土垫在上面,虚土厚度只有一米左右,其中还有不少石头,根本无法耕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这些土便会流失,到那时到处都是乱石滩、乱石沟、乱石坡,寸草不生,老百姓无法生存。

五、新建的房是一些标准的合格危房,先从其地基来说,建房的地基下面,丈二煤,八尺煤,基本采空,上层开发商又挖走了四尺煤,六尺煤,(这些皆为2号煤),然后将石渣回填到坑中,深度从十几米到几十米不等,试问在这样的地基上建房能坚固吗?再就其房顶来讲,顶部用的水泥、沙子、均为劣质原料,封顶后一遇下雨,外面大下,里面小下,外面已不下,里面还在下,砖与钢筋处处偷工减料。目前,主体工程还未完工,便有不少房子已裂缝,有的已经倾斜,因此说它们是合格的标准危房其当之无愧的。

六、自前年开挖以来,央挖掘过程中,机械昼夜轰鸣,尘土飞扬,至使粮食减产,蔬菜难成,一遇到石层,开发商便开炮爆炸,数月以来,开发商每天用炸药几十吨,并且同时引爆,其威力相当于五六级大地震,我村村民有的房子震裂了缝,成了危房,有的村民被飞石打的头破血流,更为气愤的是将我村的学校震塌部分,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少老人和小孩一听到开炮,便浑身打颤,有的甚至吓的要上茅房,我村村民数月以来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

七、一年来群众先后到县、市等单位进行上访,均收效甚微。到目前为止,群众亲眼目睹到生存环境已经破坏,照此下去,将无法生存,面临背井离乡,所以群众又一次自发联合起来,于去年11月8日进行劝阻,但开发商伙同团柏乡个别领导人,事先密谋后,组织了几百打手,头戴安全帽、面戴口罩、手戴手套、手持铁棍和刀锯,大打出手,致使村民六人当场负伤,重者开颅,昏迷十多天,轻者头破血流,手指断、牙齿落、血压不稳,就连七十多岁的老人也被打伤,至今都在医院治疗。

八、直至目前,原村干部伙同县乡个别领导,还在想尽一切办法要开工,并要无条件毁房、毁地、破坏村民的生存条件。

综上所述,汾西县团柏乡李家坡村的治理工程是一个欺下瞒上的黑工程,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害民工程,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盗取国家资源挖煤工程,他们为了敛财,对国家的法律、法令而不顾,彻底违背了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

2.云南省彝族自治县仁德镇--李家坡村村情概况李家坡村隶属于仁德镇和平村委会,属于坝区。位于仁德 镇南边,距离和平村委会3公里,距离镇6公里。国土面积1.64亩,海拔1953.5米,年平均气温14.7 ℃,年降水量104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421亩,其中人均耕地0.66亩;有林地2000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44户,有乡村人口639人,其中农业人口639人,劳动力485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72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4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21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李家坡村
铁路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4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 34 %;畜牧业收入24.5万元,占总收入的17%(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45头,肉牛138头,肉羊50头);渔业收入20.6万元,占总收入的 14%;林业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 0.6 %;第二、三产业收入46.9万元,占总收入的 0.33 %;工资性收入4.8万元,占总收入的 3 %。农民人均纯收入1421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4.8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0人,在省内务工27人,到省外务工3人。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通水、通路、通电 、通电视、通电话五通,有路灯。有144户饮用井水,有144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44户;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0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90户。

该村进村道路为弹石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3.5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3.5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5辆,拖拉机4辆,摩托车48辆。

全村建装有太阳能农户20户;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40户。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25,0,119,0之一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25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0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19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0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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