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衡
吉 衡 男,1932年7月生,江苏省南通市人。湖北省楚天审计事务所冶金分所所长,高级会计师。1951年9月考入上海复旦大学银行系,1954年9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本科,毕业后分配至华钢,后到鞍钢学习,1958年重返武钢(即原华钢)先后在基层厂、财务处、经济研究所、审计处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40多年,尤以开展基层班组经济核算工作最为擅长,并得到领导好评。在从事实际工作的同时也曾为中南财大举办的总会计师班授过课,为武汉大学会计审计班的毕业研究生做过指导,为冶金部系统审计班讲过课,同时也为武钢公司内部党校讲课编写讲稿,为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涉外关系系讲过课,并作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在《武汉财会》杂志上发表过个人文章。在上级领导及同志们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职务上担任过科员、副科长副处长;并经过考核取得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及中国税务师资格证书。曾任武汉市第6届、第7届政协委员、湖北省第7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