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伊斯兰教
阿富汗是中亚南部内陆国,位于伊朗高原东北部。面积为65.23万平方公里。人口1581万(1989)。主要民族有普什图人占40%,塔吉克人占30%,还有乌兹别克人、哈扎拉人、土库曼人、俾路支人等。居民98%信奉伊斯兰教。官方语言为普什图语和达利语(波斯语的一种)。首都喀布尔。
7世纪中叶,在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执政时,阿拉伯穆斯林军占领波斯后,于650~651年进入阿富汗,曾攻下巴尔赫、喀布尔,伊斯兰教开始传入,后未长期占领,705~715年,伍麦叶王朝呼罗珊总督古太白·伊本·穆斯林率军征服中亚时,先攻占吐火罗斯坦首府巴尔赫,后其部又占领赫拉特、喀布尔、伽兹尼,毁佛教寺院,迫使一部分城市居民归信伊斯兰教,后深入传播到阿富汗的主要中心地区。阿拔斯王朝初期,置于河中总督奈斯尔·伊本·赛雅尔的治理下,当地一些土著王公归信伊斯兰教,伊斯兰教逐渐传播到广大农村。9世纪初,穆斯林学者伊本·卡拉姆传播逊尼派哈乃斐学派教法,形成卡拉米叶派。9世纪后期,阿拉伯帝国开始解体,在塔吉克人建立的萨曼王朝(874~999)统治下,广建清真寺,发展伊斯兰文化,波斯人和突厥人迁入主要城市,加速了伊斯兰化的进程。10世纪中期,萨曼王朝突厥将领艾勒布特勤率军南下,占领伽兹尼城,建立伽色尼王朝(962~1186),统一阿富汗,实行政教合一制,奉逊尼派为国教,在各主要城市兴建清真寺和宗教学校,伊斯兰教广泛传播到游牧部落,伽兹尼城成为阿富汗的宗教和文化中心。1152年古尔王朝取代伽色尼王朝。古尔王朝分裂后,阿富汗被花刺子模沙占领。13世纪初,蒙古成吉思汗攻入中亚和阿富汗。后,突厥人建立克尔特王朝,臣属于蒙古的伊儿汗国。14世纪,帖木儿帝国征服其大部分地区,在沙哈鲁执政时,迁都赫拉特,该城成为商业和伊斯兰文化的中心。16~18世纪,东部的兴都库什山以南地区属印度莫卧儿帝国统治。在喀布尔和伽兹尼修建了清真寺和苏菲派道堂;赫拉特及法拉赫地区为伊朗什叶派的萨法维王朝所控制,什叶派教义开始传人,但收效甚微,坎大哈则成为双方长期互相争夺的地区。1736年纳迪尔登上波斯王位,后占领整个阿富汗。1747年纳迪尔沙被刺身亡,坎大哈地区萨多查依氏族酋长艾哈迈德·阿布达利率阿布达利人部队返回阿富汗,被各部落酋长会议推选为国王,建立阿富汗历史上第一个穆斯林王朝————萨多查依王朝(1747~1818)。后经过征战收复失地,统一了阿富汗,其领土西起伊朗的马什哈德,东至克什米尔,北达阿姆河,南到阿拉伯海。初建都坎大哈,后迁都喀布尔。王朝实行政教合一制,推行伊斯兰教法,最后完成了伊斯兰化。1819年,伽兹尼的多斯特·穆罕默德汗率军攻占喀布尔,建立巴拉克查依王朝,发动圣战使东部地区的努里斯坦的居民最后归信伊斯兰教。后英国殖民者入侵。1919年,阿曼努拉国王发动“圣战”,打败英国入侵者,宣布独立。
伊斯兰教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设有欧莱玛(宗教学者)委员会,监督和管理宗教事务。宪法规定,逊尼派的哈乃斐学派教法为国家立法的基础。实行伊斯兰教法,首都喀布尔设有最高伊斯兰法院,各地设有伊斯兰法庭。全国有1.5万多座清真寺,首都喀布尔有150多座大清真寺。全国的毛拉、宗教学者约10多万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清真寺多附设有小学,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全国设有专门的宗教学校10多所,著名的有阿萨迪伊斯兰经学院、欧莱玛沙里亚学院、喀布尔大学伊斯兰法学系等。其穆斯林90%为逊尼派,遵奉哈乃斐学派教法。什叶派穆斯林占10%,大多为十二伊玛目派,少数属伊斯玛仪派。坎大哈附近建有麻札,有阿里的纪念冢,据传还珍藏有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袍,被视为圣地。阿富汗为“伊斯兰会议组织”、“伊斯兰世界联盟”、“世界伊斯兰大会”成员国。 (杨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