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嘉禾勋章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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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宝光嘉禾勋章
宝光嘉禾勋章(大绶)

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年)12月6日颁发《陆海军叙勋条例》和《陆海军奖章令》,民国三年(1914年)1月14日颁发《陆海军勋章令》,到民国五年又作过几次修正和补充,根据这些法令先后设置了“大勋章”、“大绶宝光嘉禾章”、“嘉禾勋章”、“白鹰勋章”、“文虎勋章”、“勋表”和“陆海军奖章”,以及“功绩”、“学术”、射击等奖章。

勋章等级“大绶宝光嘉禾章”分为五等,其余勋章分为九等。分九等者,一至四等授予将官,三至六等授予校官,四至七等授予尉官和准尉见习军官,六至九等授予士兵。授予勋章时均附给执照,有的勋章还可以凭执照领取年金。陆海军奖章分为四等,一至二等奖给军官,三至四等奖给士兵。

勋章图案“大勋章”由两层八角星组成,中间绘制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等12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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