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拥堵费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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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拥堵费”的做法最初来自于上世纪70年代的新加坡,它在6平方公里的“控制区域”征收“交通拥挤费”;英国伦敦从2003年2月也开始采取类似的措施。在外国,有的采取的是电子公路收费制度,主要针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不同地点和时间段收费不一样;有的是根据通行时间及载客量多少来决定是否收费。

新加坡:1975年起在市中心6平方公里的控制区域,对进入的车辆每天收费3新元的“道路拥堵费”,公交车除外。

伦敦:2003年开始对市中心的车辆征收“道路拥堵费”。伦敦对进入市中心的小车征收道路拥堵费后,每天进入市中心的小汽车减少20%~30%,公交车因此较以前提速25%。2007年2月,伦敦更将征收道路拥堵费的范围扩大到伦敦西部的肯辛顿、切尔西等富人区。

斯德哥尔摩:从2007年8月1日起,凡在6时30分至18时30分之间驶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车辆将交纳交通拥堵费。费用从10到20瑞典克朗(约合1.4至3美元)不等。

纽约:2008年3月31日,美国纽约市议会表决通过了在曼哈顿区征收交通拥堵费的提案。根据提案,从早6时至晚6时,纽约市曼哈顿区60街以南到华尔街商圈路段将加征塞车费,收费标准为轿车每天8美元,卡车每天21美元,出租车多收1美元附加费。上述路段居民的车库免税优惠同时被取消。

7月3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报道,日 前《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历时三年规划,终获全国专家评审通过。广州市市政部门透露,一旦方案被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取道路拥 堵费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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