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社区
木兰社区地处县城西郊,辖区面积1.17平方公里,总人口5117人,划分为14个居民小组。社区两委干部11人,党委委员7人,党员186人,其中正式党员185人。社区集体收入185万元,人均收入5855元。社区曾先后被莆田市委授予“平安社区”;被省绿化委评为“省级园林式村庄”;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二OO六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
木兰社区党委、居委会在鲤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乘着改革开放和建设新农村的强劲东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奔小康,建新村”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提高人居环境,努力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社区三个文明发生了显著变化。社区内现有一定规模的“三资企业”8家,集体企业3家,有集体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竹木市场各一个。二OOO年为美化社区环境,造福群众,社区自筹资金近千万元征用60亩木兰溪沿岸的土地,建设木兰水上乐园,经过二年多的艰苦建设,形成一处集健身、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木兰水上乐园,从此告别了社区5000多名群众长期没有活动场所的现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