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情报总署
美国国防情报总署(Defense Intelligence Agency,DIA), 国防情报局(DIA),隶属于国防部(DOD Department of Defense 美国国防部),从事外军情报活动. 。
国防情报局的成立体现了始于艾森豪威尔执政时期盛行于肯尼迪执政时期的集权制。50年代末期,艾森豪威尔政府认为,有必要加强机构中的整体情报活动(如所有的非信号情报、非空中、非机构的情报活动)。一位分析家认为,这种思想是50年代末期导弹差距争论的副产品。
面对各部队关于苏联导弹力量的不同估计,并将其转化为所谓的“自我服务”的国防武器预算要求,美国情报委员会于1957年成立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对各情报生产单位进行调查。1960年该调查组提出了各种建议,其中建议,国防部门的情报机构应是情报委员会的执行者,而不是其成员,要求成立一个协调性国防情报局,它可以代表各军种作为美国情报委员会的成员。
参谋长联席会议不同意这种形式。他们关心的是保持这些机构为军事战术情报要求工作的敏感性。出此,他们提出了一个隶属于他们的联合军事情报局,既保持了各军事分支机构的独立性,也保持了他们对上级机构需求的敏感性。肯尼迪政府的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期望有一个更加巩创的联合体——它能更好地利用情报机构的人力物力来支持政策制定者和部队机构规划者,以及达到管理经济的目的。
此后成立的国防情报局是各种反对意见相互妥协的产物,它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向国防部长汇报工作。结果,联合参谋情报主任(J—2)办公室被取消。它当时叫特别行动办公室,是国防部长的一支小型情报队伍。
国防情报局是根据1961年8月1日的国防部命令(国防部发5105.21号)成立的。该命令要求国防情报局负责以下工作:
1.对配属或包括在国防情报局内的国防部情报资源进行组织、指导、管理和控制。
2.对保留或委托给军事部门的国防部情报任务进行检查和协调,对这些任务的执行和管理加以指导。这些任务由国防情报局局长提出并经国防部长审查、批准和颁布。
3.对批准的所有计划、项目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未分配结国防情报局的情报任务的行动步骤进行监督。
4.对国防部情报资源保持最经济、最有效的分配和管理。达包括对能全部合并和安排在非国防情报机构中的国防部情报活动和设施进行分析。
5.对美国情报委员会向国防情报局提出的重点要求作出直接反应。
6.满足国防部主要部门的情报要求。
1964—1965年之间,国防情报局又接受了几项附加任务:
1.承担过去由个别军种在国家一级进行的图像情报任务;国防情报局的新职责是建立并管理军事图像的处理、扩印、译释和分析设施,以及建立为整个国防系统服务的图书馆情报机构。
2.加强情报的传播,使国防情报局成为这样的一个机构:能向整个国防系统以及合法的非国防部机构和国际组织交流来自国防部的初级情报和“成品”情报。
3.管理国防部的所有自动化数据处理项目和情报机构,这包括情报有效期的计划,数据处理任务的分配和重点的确定,以及为具有情报意义的数据处理制定政策和进行计划指导。将计划下放到陆、海、空三军的执行单位。
4.负责秘密的“特种军事行动”计划。
自成立以来.国防情报局经历了多次机构调整(1961—1970年间进行了四次),遭到了许多评论家的非议。这些非议针对其情报成果的质量以及未能有效的监督并遏制其情报分支机构的膨胀。
经常有人建立取消国防情报局,就连派克(Pike)委员会也持此意见。但结果并未如愿。国防情报局仍是围防部负责战略情报的主要机构。例如,国防情报局参与国家情报评价和特别国家情报评价,对有关苏联战略力量和恐怖主义的问题进行阐述。国防情报局作为合法权力机构,对诸如空军系统司令部外国技术处这类情报部门所做的许多上作进行检查。此外,它还负责制作目标数据编目,这是一种存有美国战略核武器的计划者们期望确定日标的所有设施的数据库。日标数据编目是制定国家战略目标项目和最终制定单项合并行动计划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