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令
西汉颁布的一条诏令,内容是子弟可因为父兄而保任为郎官,后于汉哀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六月废除。
《汉书 哀帝纪》:“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颜师古注:“应劭曰:‘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故除之。’任者,保也。”
西汉颁布的一条诏令,内容是子弟可因为父兄而保任为郎官,后于汉哀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六月废除。
《汉书 哀帝纪》:“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颜师古注:“应劭曰:‘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故除之。’任者,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