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水利局
汝州市水利局是我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抗旱防汛、饮水安全、河道管理及节约用水政策的落实等水事活动。是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地级文明单位。在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该局的全民健身活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市历届运动会上均取得较好成绩,现为平顶山市群体活动先进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订全市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我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区域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全市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十)、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贯彻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全市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汝州水利现状
我市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属南北气候的过渡地带,总区域面积154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3.2万亩,占40%,山坡面积占60%以上。总人口93.9万人,87.7%为农业人口。在农村人口中,57%居住在山区丘陵区,43%居住在平川区。地势特点为“两山夹一川,汝河贯中间”。在全市耕地面积中,有效灌溉面积56万亩;旱涝保收田4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9万亩。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了较大进展。目前全市已拥有中小型水库26座。中型水库4座(安沟水库流域面积89平方公里,兴利容库977万立方米,总库容1842万立方米;马庙水库流域面积91平方公里,兴利容库748万立方米,总库容1907万立方米;涧山水库流域面积171.3平方公里,兴利容库570万立方米,总库容3074万立方米;滕口水库流域面积44平方公里,兴利容库432万立方米,总库容802万立方米),小型水库22座(小Ⅰ类水库9座,总库容338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127万立方米;小Ⅱ类水库13座,总库容606.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31.1万立方米)。万亩以上自流灌区9处(4座中型水库、东二干渠、幸福渠、跃进渠、青年渠、丰收渠);固定、移动提灌站3200处,其中固定提灌站514处;水土流失面积1140平方公里;塘堰坝、水窖6300多座,其中塘堰坝623座,总库容981万立方米。
三、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汝州市仓巷街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