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自行车协会
山东艺术学院·公元前自行车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山东艺术学院·公元前自行车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山东艺术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有设计学院在校同学以及其他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的两不误,使大家能更好的认识自行车文化,博学、深思、笃行,让社团成员充分张扬个性,磨练意志和品质
第三条社团宗旨
深入实践,关注环保,倡导“绿色和谐”
1.丰富大学生活。
本社团将潜心向其他社团学习,努力推出一系列积极的活动来使学生们调整心情,使其对学校生活产生更大的乐趣,让社团使学生的生活更加多彩、丰富、充实。
2.提高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结奋斗的精神。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来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以环保为主题,通过科学考察,社会调查,参观旅游学院交流等各种社会实践方式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以及对社会的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3.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通过举办学院交流及远征的实践活动,充分锻炼学生的生存能力,培养吃苦奋斗的精神,加强与社会的全面接触,进一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宣传山艺,宣传环保,创建“绿色山艺”“绿色和谐”。
公元前车协始终如一的是对山艺及环保的宣传,以环保为主题开展多种层次的集体行动,通过多种多样的环保活动倡导全民创建绿色和谐。
第四条 社团需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决策机构,理事会社理事长一名,执行理事一名,理事六名,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内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 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由理事长负责召集,主要就协会发展方向对执委会工作给与指导,监督。
3. 理事长选举及理事会产生办法。
(1) 每届理事会任期结束前,由当届理事长或执委会执行理事提名1~3名下届理事长候选人。由当届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如仅有一名候选人则进行信任投票,须由理事会2/3的赞成票。
(2) 新一届理事会的组成由当届理事提名,经理事会通过方可组成。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监督、协助执委会的工作。
(3) 理事长如有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由理事会成员1/3以上联名要求罢免,可提交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
(4) 理事如有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由理事长向协会提交罢免提案,进行民主投票表决。
4. 协会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视为最高领导,受理事会委托,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5.部门机构:
秘书处
(1) 下达通知,上传建议;
(2) 会议场地的安排与筹备;
(3) 会议记录,包括所有活动社员的出勤记录;
(4) 社员资料整理备案。
实践部
(1) 社团的招募及训练;社员考勤(上交秘书处整理、记录、公布)
(2) 修车及医疗培训
(3) 骑行技术研究学习
(4) 活动经验总结(并上交秘书处整理分享)。
(5) 骑行开始后,相关资料的整理,沿途天气、路线、路况的收集汇报。(如繁忙,可直接交由秘书处直接办理)
广告部(本部门将外联部与宣传部合并,所有事宜均由广告部操办,殷实践行《与赞助商协议》等)
(1) 活动策划书的创意、设计、制作;
(2) 条幅、旗帜的设计、制作、使用、及保管;
(3) 活动海报制作及宣传;
(4) 《与赞助商协议》的商讨及制定;
(5) 校内兄弟社团的联系;
(6) 校外兄弟院校,社会性、公益性团体及其他组织的联系;
(7)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联系;
(8) 与团委及媒体(包括远征途中异地媒体)的联系。
网络服务部
(1) 协会网站的建设及维护;
(2) 协会相关资料的上传与维护;
(3) 活动资料的整理上传。
(4) 各部后备兵;
财务部
(1) 活动经费预算;
(2) 赞助经费的收支;
(3) 协会财务的保管及使用;
(4) 收支明细及公示;
6. 执委会每届任期一年,由执行理事负责召集,每月开会不少于一次。主要就组织会员参加活动,进行训练、比赛,联系协会合作伙伴,扩大组织力量方面开展工作。执行理事对执委会各部部长人选、活动的组织、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协会会员管理和内部事务组织拥有最高决定权。
7.执委会执行理事选举办法。
(1) 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一周内,由新一届理事会负责执委会,执行理事的选举工作。
(2) 每届执委会执行理事由协会内部推选或上届执行理事推荐1~3名候选人,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如仅有一名候选人,则进行信任投票,须由理事会2/3的赞成票。
(3) 如执行理事有严重渎职行为,并经由1/3以上历史联名要求罢免,则可提交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
8. 理事会理事长、执行理事及理事罢免程序。
罢免程序启动后,须经理事会讨论三次以上,在2~4周内进行理事会投票,须有2/3赞成票方可通过。如不足2/3则终止罢免程序。
第六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 思想积极上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对社团有执着精神;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社团联合会、团委的指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九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为更好提高会员对自行车文化的爱好热情,同时尊重会员们的选择,让其“有所得”决定自行车社团每次举行两次交流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总结。
第十条社团会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日常工作,主持学习交流;
3.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一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章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
第十二条 凡取得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在校学生,并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生,均可自愿加入本协会,注册为会员。协会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权利
1. 在协会内部,享有入选执委会理事会的权力;
2. 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 有权报名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 享有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其他权益;
5. 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不能在车协继续工作的成员,有申请退社的权利,协会成员有终生参加协会举办的远征活动的权利,但远征,需通过理事长准许;
6. 工作杰出并作出贡献者有被提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义务
1. 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
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大型活动(下页附有“2009~2010学年协会活动计划” )
1. 协会组织比赛或假期骑车远征等大型活动须成立筹(组)委会,有执委会执行理事负责调整协会内部职能,分工及执委会成员变动,在确保大型活动成功的同时,要兼顾协会平时的一般性活动。大型活动的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平时活动每月至少一次(除寒暑假之外)。
2. 凡假期骑车远征进行社会实践、考察的活动需提前做好联络、安全保障、队员选拔、宣传等准备工作。
3. 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由队长负责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整理总结、备案、存档,并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执委会执行理事要保证协会换届与招新顺利进行,并向理事会做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附则
1. 协会经费来源: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2. 协会的开销有经手人持有效发票(或收据)经理事长签字,找财务人员报销。如没有发票或收据则另有证明人签字证明,理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 协会一切活动需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律。不得组织有损山艺形象、学校荣誉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4. 本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在理事会。
山东艺术学院公元前自行车协会
2009年9月8日
附:
2009-2010年山艺·公元前自行车协会活动计划
第一. 公元前协会成立宣传期(自社团成立之日 至社团纳新日)
主要活动形式有:
1.协会宣传及介绍(主要在食堂门口前)。
2.协会服务。包括新生接待等(社团会另提交申请书予社联及团委批准)。

第二。 公元前协会纳新期。
第三。 公元前协会训练及兄弟院校交流期:
1. 第一学期(从交流期开始至09年寒假):
公元前协会将与济南市大部分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学习。
2. 第二学期(从10年开始 至10年暑假)
公元前协会将与山东省部分院校进行交流学习。
第四。 寒暑假远征期。
协会成员会在假期之前做好所有的远征准备,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远征活动,活动以“全民健身,绿色和谐”为主题,在远征活动中宣传山艺“闳约深美”的校训。

第五。其它活动。
公元前协会将不定期的举行文艺活动,宣传自行车文化。积极支持服务学校的文艺活动。
山东艺术学院·公元前自行车协会
2009年09年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