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
概念: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标识中“Y”是英文“YOUTH(青年)”的第一个字母,代表青年;“Y”的复线代表青年集体。整个标识意为成长在中华广阔大地上的广大青年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青年文明号”为江泽民同志题字。
简介: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1994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为"青年文明号"亲笔题词,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广大青年。七年来,这项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加强管理、完善机制等切实措施,取得了广泛的认同,产生了极大的综合效益,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目前,活动在30多个行业、500多万个青年集体中展开,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3000多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0000多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1万多个。实践证明,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效地把握了职业道德建设的本质规律和内涵特点,开辟了新时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崭新途径,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职业文明建设中的一道绚丽的风景线。
联手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成为行业管理行为。青年文明号活动从一开始就是走社会化的发展道路,采用分行业下文的方式启动的。目前,团中央已经联合国家22个部委组成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并分别与17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专门文件,召开了专门会议,金融、公安、公交、铁道、交通、邮电、卫生、税务、民航、旅游、工商、内贸、电力、供销等主要窗口行业都开展了这项活动。各行业部委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策优势、管理优势和组织优势,为青年文明号活动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政策优势体现在部委下文开展活动,使活动纳入了行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范;部委出台奖励政策,形成积极导向,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管理优势体现在部委成立领导小组,把活动纳入全行业管理体系;部委制定创建标准、考评办法,加强了对活动科学、规范的管理。组织优势体现在部委直接召开工作会、推进会,直接动员发动,直接表彰肯定,推动了活动的不断拓展和不断深入。
重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拥有具体有形的载体。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创建为核心,引导基层单位结合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实际抓创建。创建集体首先要制定创建标准,然后是开展创建活动,最后是考核评价。几年来各地在深化的过程中创造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助万家"、"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等载体。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服务难点、重点问题做出优质服务承诺,在提供服务时将印有具体承诺和监督电话的卡片交给顾客,使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落实到岗位、个人,同时通过群众性实践活动来实现优质服务,通过群众直接参与监督来兑现承诺,成为窗口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1996年"五四"期间,胡锦涛、尉健行等领导同志视察了北京西单商场创建青年文明号、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通过动员、协调不同行业的青年文明号联手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送到老百姓家中,针对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和困难,联手开展上门服务和进入小区集中服务,使青年文明号的优质服务向家庭延伸,向社会延伸,创造了社区服务的新模式。1997年7月以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又在广西桂林、广东深圳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模范城市试点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创新,青年文明号活动内涵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活动着眼于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创新,使这项活动不仅成为职业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成为优化基层管理单元的科学模式。各地以军事化上岗和标准化作业为基本要求,在工业企业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通过制定创建标准,细化行业规范,分解管理目标,完善岗位工作责任制,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积极探索适应企业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实现管理具体化和人格化,使青年文明号成为管理创新的一种模式。1998年以来,团中央联合中宣部等部委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活动,并推出了"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促假日经济",,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公布服务承诺,构建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过程,改善服务环境,为促进群众节假日消费、繁荣假日经济、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增长作贡献。2000年以来,团中央联合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七家部委在全国青年职工中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通过抓好加强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等五个关键环节来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职工弘扬职业道德,规范信用行为,转变职业作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道德体系中发挥示范作用。
动态管理,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优胜劣汰。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初步展开后就把管理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提出不搞"终身制"。1996年3月,团中央联合有关部委成立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监委会,出台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各团省(区、市)委大都成立了监委会,团地市委也普遍成立了监委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级青年文明号监委会随时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性地组织检查,并在每年年底集中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根据年度检查情况,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青年文明号;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其称号。团中央每年组织全国性的青年文明号检查监督日活动,集中受理群众对青年文明号的投诉。2000年度,团中央开通了"青年文明号监督投诉网站"(WWW.CJC.COM.CN),并公布投诉信(cjc@cycnet.com),通过互联网络等先进手段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凡新申报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及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迄今为止,团中央联合有关部委已取消了200多个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的称号。另外,许多青年文明号单位在工作现场公布了服务标准和监督电话,服务卡上也印有监督电话。事实说明,实行淘汰制,打破了那种获取先进后一劳永逸的办法,有利于使青年文明号活动生机盎然,充满活力。
成效明显,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了广大青年职业文明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基层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行业文明新风的弘扬,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国家十大窗口行业部委公布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中,67.2%是青年文明号单位,四川、山西、黑龙江等省(区、市)把青年文明号活动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这表明,青年文明号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发挥了示范导向作用,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创建标准:
Ø 基本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争创地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一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3、成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至少有一名科级领导干部主管创建活动,单位领导重视争创工作,并积极参与各项争创活动,为争创活动提供必要人力、物力支持。
4、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定期总结检查,结合创建集体的业务工作和青年干部实际,制定争创活动规划,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5、按年度编制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包括计划、措施、自查、申报、考核、表彰、总结,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内容记载要详实清晰,材料齐全。
6、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自觉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Ø 创建氛围
1、有明确的创建主题,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青年文明号”牌匾及“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窗口服务单位要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争创人员要挂牌服务。
2、建立争创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争创“青年文明号”简讯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3、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
Ø 思想作风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且每位参与争创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3、积极参与植树、捐赠、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群众和舆论好评。
Ø 工作技能
1、认真学习经济基础理论和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注意提高争创集体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有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的规划、计划和措施,鼓励青年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或技术操作比赛,青年干部业务熟悉,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参与业务调研、主讲人活动和青年课题组活动,注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研究与探索。
4、鼓励青年干部参加文化知识继续学习和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
Ø 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显著,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党团员的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2、按照上级单位和本行党委的布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底的综合评比或专业评比中名列前茅。
3、注意青年干部培养,促进青年干部成才,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成才积极创造条件,争创集体的青年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及系统组织的青年活动,优异成绩优异。
Ø 团的建设
1、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选配充实团的干部,健全《团员登记制度》,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2、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对象,推优措施落实的好。
3、围绕党委(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有影响、有特色、受好评。
Ø 附加分
1、争创集体获所在单位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先进科(室)等荣誉。
2、争创集体受上级单位表彰或在系统综合(专业)评比中列前三名。
3、争创集体的青年获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团)员等个人荣誉或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竞赛等活动获个人前三名的。
4、有关理论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采用或课题研究成果被上级单位评奖表彰的。
5、团委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团干部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6、其他突出业绩。
Ø 一票否决
除不符合创建基本条件予以一票否决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予以一票否决:
1、年终绩效考核争创集体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D级的或考核中本集体干部职工有不称或基本称职的;
2、窗口服务部门被群众有效投诉,限期整改而愈期不改的;
3、“青年文明号”考核中考核评分低于80分,限期整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经重新考核仍低于80分的,其它情形须予以一票否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