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卫生监督所
一、舞钢市卫生监督所是舞钢市卫生局二级机构、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现有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8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许可审核科、综合稽查(执法)科、卫生监督一、二、三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健康教育科,担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法律的监督执法任务。
二、职责与任务
1、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等各类卫生许可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2、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和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3、负责各类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现场监测、采样工作。
4、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评价和竣工验收。
5、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参加全市综合执法活动。
6、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7、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
8、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违法行为、事件按要求进行受理、核实和查处;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事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
9、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10、负责监管各类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11、负责各类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工作。
12、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13、承担市卫生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