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獒纯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藏獒(Chinese Tibetan Mastiff 以下简称藏獒 CTM)管理,保护藏獒资源、推广纯种藏獒、提高藏獒质量,促进藏獒发展,受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委托,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藏獒是指原产于中国青藏高原,经牧民和爱犬者长期驯化饲养的高大勇猛、忠诚机智、性格刚毅的工作犬。
第三条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负责中国藏獒纯种登记工作,会员必须遵照本办法进行藏獒繁殖、登记和管理。
第四条经登记的纯种藏獒后裔,通过鉴定颁发血统证书。
藏獒标准概要图第二章 中国藏獒纯种规范第五条藏獒体形特征:藏獒属大型犬,身体结构粗壮匀称,肌肉发达有力,头尾平衡适度,动作敏捷矫健,从容自信,速度极快,并耐力持久。第六条藏獒生物学和行为特征:藏獒是喜欢食肉和带有腥膻味食物的杂食动物,耐严寒,不耐高温;听觉、嗅觉、触觉发达,视力、味觉较差;领域性强,善解人意,忠于主人,记忆力强;勇猛善斗,护卫性强,尚存野性,对陌生人具有攻击性。
第七条藏獒头部:头大额宽,与身体结构匀称;两耳下垂,长宽比例接近;眼小呈杏仁形;嘴粗短丰满,微呈方形;颜面皮肤松厚;鼻和唇呈黑色,鼻形宽大,鼻孔圆形。
第八条藏獒颈部:粗壮,颈毛丰厚,长短协调,颈下松弛下垂,形成环状皱褶。
第九条藏獒躯体:藏獒背部平直,前后宽度基本一致,胸部宽厚,腹部平坦,臀部宽短。
第十条藏獒尾大、毛长,卷于臀上,呈菊花状,下垂时尾尖卷曲。
第十一条藏獒四肢粗壮直立,强劲有力,腕部角度适中,飞节坚实,爪呈虎爪形,掌肥大,步态匀称。
第十二条藏獒毛长度为8—30厘米,按颈毛、尾毛、背毛、体毛、腿毛、脸毛的顺序递减;被毛呈双层,底层被毛细密柔软,外层被毛粗长。其毛色主要有:
黑色:全身黑色,颈下方、胸前可有白色斑片(胸花);
铁包金:黑背,黄(或棕红)腿,两眼上方有两个黄(或棕红)圆点,称四眼。毛色齐,胸花小为佳。
黄(或棕红)色:全身毛色为金黄、杏黄、草黄、橘黄、红棕,毛色齐,胸花小为佳。
白色:全身雪白,鼻镜呈粉红色,无杂色为佳。
第十三条 藏獒体尺:
体高:肩胛骨顶端到站立地面的垂直距离,雄性65厘米以上,雌性60厘米以上,高者并匀称为佳;
体长:从肩关节到坐骨结节后缘距离,雄性75厘米以上,雌性70厘米以上,长者并匀称为佳;
胸围:肩肋骨后角处量取胸部的垂直周径,雄性80厘米以上,雌性75厘米以上;
管围:左前肢前骨上三分之一处量取水平周径,雄性16厘米以上,雌性15厘米以上,粗者并匀称为佳;
第三章 中国藏獒综合等级评定第十四条 外貌评定指标外貌
体形高大,体格强壮,结构匀称,肌肉发达,形态凶猛,长毛型的像雄狮,短毛型的像猛虎。
15分
头部
头大,额宽,鼻短,分狮头型和虎头型:狮头型外观似狮,额顶后部及脖周围毛长;虎头型,外观似虎,毛短。
15分
眼睛
眼球为黑色,四眼型的眉心侧有对称的黄色圆点,杏仁型或三角型,大小适中。下眼底内红肉露出,叫做吊眼为佳。
5分
耳朵
呈“ V ”字形,下垂,耳位低,紧贴犬头的两侧,两耳片要肥厚而形大,双耳的间距要宽。
4分
嘴
吊嘴,上嘴皮下吊,下嘴的下方长约5厘米-7厘米,牙齿整齐,咬合后,盖位至犬嘴的下颌,后部垂弯折;平嘴,上嘴皮未垂吊于犬嘴巴下方的;包嘴,看似上下如包壮,厚肉多。咬合有力,上下颚强壮。
4分
颈部
颈粗,长短适中,颈部皮肤吊有垂皮,被浓厚的毛覆盖,脖子下面左方各垂吊两条明显的皮嗉带。
4分
胸部
胸部深阔发达,双腿间距要大,腰长而粗。
4分
前肢
粗
壮直立且相互平行,肩位与地面垂直,上半部有饰毛。
5分
后肢
有力,肌肉发达,后膝关节角度适当,少许倾斜,脚跗关节低。从后观察其两肘垂直平行,后部长有5厘米左右的饰毛。
5分
体躯
躯体强壮,腰背宽平,胸部深至肘位,肋骨部分有弹性,躯体长度比身高长,骼骨节比前肩胛骨峰部略高。
5分
脚趾
脚趾靠拢且大小适度,趾拱,垫厚而坚韧,各趾紧包,如虎爪状。
5分
尾巴
尾根粗毛密长,正卷菊花状,斜菊花状呈于臀部上。
10分
背
背宽匀称为佳
4分
步态
强壮有力,轻盈自如,快步行走时,后肢拖步样。
5分
被毛
躯体有密而长的被毛,底毛呈羊毛状,厚密,颈及肩部呈鬃毛状,尾毛浓密。
10分
合计
100分
第十五条 行为特征评定指标
藏獒气质刚强,反应灵敏,勇猛善斗,忠于主人,生气勃勃。
100分
气质刚强,反应灵敏,生气勃勃,绝不胆怯。
90分
反应灵敏,性情温顺,勇猛度一般。
80分
反应不够灵敏,没有勇猛度,领域性不强。
70分
反应不灵敏,胆怯,走步站立不直,领域性不强。
60分
第十六条毛色评定指标
毛色纯正,色泽分明,油光发亮,无杂毛,长毛型,背毛达15-25cm
100分
毛色纯正,色泽分明,无明显杂毛,油光发亮,胸花不超过手掌。
90分
毛色纯正,油光发亮,胸、腹、背部有不明显的杂毛。
80分
毛色有少许杂毛或四眼不明显。
70分
毛色差、但头脸好,身体各部均匀。
60分
注:藏獒的胸部允许出现小片白毛(胸花),以越小为佳。
第十七条体尺评定指标
雄 性 藏 獒 * 雌 性 藏 獒 * 标准分数
肩 体 胸 管 * 肩 体 胸 管 *
高 长 围 围 * 高 长 围 围 *
76 90 95 18 70 86 90 18 } 100分
70 85 90 17 66 78 85 17 } 90分
68 78 83 17 64 74 79 16 } 80分
66 76 81 16 62 72 77 16 } 70分
64 74 79 16 60 70 75 15 } 60分
(cm)厘米
注:如有一项在许可范围内下浮动不超过2cm ,仍按本标准给分,如低于标准2cm的扣10分,如果评判一致认为此獒品质好,可以单给加10分。
第十八条藏獒等级综合评定
特A级
≥ 360 分
单项指标必须达90分(含)以上后裔30%以上A级,75%以上B 级,不出现D级。
A 级
330分~359分
单项指标必须达80分以上后裔50%以上B级,不出现D级。
B 级
300分~329分
单项指标必须达70分以上后裔 30%以上B级,90%以上C级。
C 级
270分~299分
单项指标必须达60分以上。
D 级
240分~269分
单项指标必须达60分以上。
注:
1、不经后裔评定藏獒不评特A;
2、雄藏獒B级以下不能做种用;
3、雌藏獒C级建议不繁殖,D级不能繁殖。
第十九条后裔评定
成年藏獒后裔评定是根据其后代品质进行。选择配偶应不低于被评定级别。
特A:后裔30%以上A 级,75%以上B级,不出现等外。
A:后代中50%在B级以上,但不得出现D级和等外。
B:后裔30%以上B级,90%以上C级。
C:后代50%为C以上,个别为D。
D:后代 90%以上为D级。
第四章 纯种藏獒登记方法第二十条组建中国藏獒纯种鉴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具体负责中国藏獒纯种鉴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鉴定地点为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组织的各种有关活动场地,或规模较大藏獒养殖场。
第二十二条每次鉴定采用专家打分,取其平均分,一般鉴定不能低于5位指定专家,较大活动不低于7位指定专家,涉及专家自己的藏獒,该专家要自觉回避。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专家组鉴定和评级,专家组有权取消任何藏獒鉴定和评级资格。
第二十四条凡纯种藏獒必须埋植芯片,特优级藏獒必须采血提取DNA长期保留,其他藏獒自愿采血提取DNA长期保留。
第二十五条凡纯种登记的藏獒变更主人、更名、死亡等都必须告知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进行变更。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负责解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