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和使用规定
基本概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经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北京市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庆祝活动筹委会)批准,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以下简称活动标志)自2009年8月31日起向社会公布。
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1]主题思想国庆庆祝活动标志以数字"60"为主体,色彩采用国旗的红黄两色。红色是中国传统喜庆之色,代表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浴血奋战的献身精神;黄色是中华民族的代表色,象征着祖国光辉灿烂的前程。活动标志中的"6"字圆润饱满,寓意祖国和谐发展,彰显民族奋发向上,"0"字突出喜庆祥和,象征各族人民大团结,其中嵌有的五星、天安门造型以及"1949-2009"字样代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的光辉历程。活动标志简洁庄重、寓意深厚、喜庆祥和,突出体现了共和国喜迎60周年华诞的主题。[1]
设计理念首都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设计理念:
该活动标志简洁庄重、寓意深厚、喜庆祥和,突出体现了共和国喜迎60华诞的主题。
活动标志中的"6"字圆润饱满,寓意祖国和谐发展,彰显民族奋发向上;"0"字突出了喜庆祥和,象征着各族人民大团结;五星、天安门和"1949-2009"代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的光辉历程。
活动标志的色彩采用国旗的红黄两色。红色是中国传统喜庆之色,代表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浴血奋战的献身精神;黄色是中华民族的代表色,象征着祖国光辉灿烂的前程。[1]
使用规定1.活动标志的所有权属于北京市庆祝活动筹委会。
2.未经北京市庆祝活动筹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本活动标志。
3.经北京市庆祝活动筹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批准后,相关部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活动标志,使用时应保持活动标志的完整、准确,不得改动。
4.活动标志主要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中的设施、设备、新闻报道、道具、用品、纪念品以及各类证件、请柬、门票等。
5.被授权使用单位应当在庆祝活动的设施、设备、新闻报道、道具、用品、纪念品以及各类证件、请柬、门票等适当位置使用活动标志。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图案
首都国庆60周年北京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