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评价程序
合规性评价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各项活动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履行公司对遵规守法的承诺,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施工管理部是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评价内容作出结论,并对评价后提出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3.3各部门按规定对本部门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并实施所采取各项纠正和纠正措施。
4.工作程序
4.1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活动的策划
4.1.1每年10月施工管理部应根据以下内容编制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计划,发至各有关部门。
a.危险源/风险因素及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结果;
b.公司需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容(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有关的);
c.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活动等。
4.1.2评价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评价的目的、时间、形式;
b.评价的主要内容;
c.各部门应准备的资料
d.评价的要求等。
4.1.3评价的方法:对比有关记录、资料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会议讨论等形式。
4.1.4评价的时机:可和管理评审一起进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进行。在下列情
况下应及时进行评价:
a.公司出现重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事故或相关方强烈投诉;
b.新的法律法规(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和环保活动关系比较密切的)出台;
c.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较大变化。
4.1.5施工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若以会议形式进行,评价人员的组成为:公司级领导、各部门领导、技术和生产人员,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施工管理部参加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4.2评价的实施
4.2.1各部门根据评价的要求,收集相应的资料进行初步评价,并行成初步评价报告。报施工管理部审核。
4.2.2施工管理部收集各部门的初步评价报告,整理形成最终的评价报告。若以会议形式进行评价,施工管理部整理后提交会议进行评价。
4.2.3评价会议一般有公司级领导主持,施工管理部参加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评价时应针对“评价计划”中的所有内容进行,要以事实和数据作为依据,切忌以“想当然”来表态和评价。主持会议的公司级领导应对评价结果作出结论,并对提出的问题确定相应的纠正和纠正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联系人400-690-2007。
4.3评价后的活动
4.3.1评价结束后,施工管理部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转发至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应跟踪落实实施效果。具体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
4.3.2评价活动的各项记录有施工管理部保存。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6.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计划
6.2各部门的初步评价报告
6.3评价会议记录
6.4法律法规符合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