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
冬季征兵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8--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各地报名时间各有不同,一般为9月份到10月份。
今冬的征兵工作,将继续深化征集对象主体调整改革,努力提高新兵征集质量。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同时加大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 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认真抓好各项征兵工作,特别是对廉洁征兵提出了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