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
黄土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drainage basin in loess area)是在一个独立的微地貌单元的流域面积内(一般在5~30平方千米面积为宜)进行的综合治理。即把黄土地区水土保持各项技术措施按一定的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形成综合系统,使小流域内农、林、牧、副等各个行业持续协调发展,发挥最大综合效益。[1]
黄土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drainage basin in loess area)是在一个独立的微地貌单元的流域面积内(一般在5~30平方千米面积为宜)进行的综合治理。即把黄土地区水土保持各项技术措施按一定的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形成综合系统,使小流域内农、林、牧、副等各个行业持续协调发展,发挥最大综合效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