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
中世纪阿拉伯哲学派别。阿拉伯语称“侯凯玛”派(Hukama’,意为“智者”,即哲学家)。是9~12世纪阿拉伯伊斯兰国家一些具有自由思想的哲学家兼自然科学家,汲取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和自然科学观,用哲学解释自然界,以理性阐述伊斯兰教教义所形成的使哲学独立于宗教神学的新学派。9世纪,阿拉伯哈里发国家为适应经济和文化蓬勃发展的需要,在阿拔斯王朝哈里发哈伦·拉希德和马蒙的倡导和赞助下,以首都巴格达为中心,形成了有组织、大规模的搜集整理、翻译研究古希腊哲学和科学著作的运动。9世纪,古希腊的大量哲学和科学著作已被翻译成阿拉伯文出版,其中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范畴篇》、《伦理学》、《物理学》、《工具论》、《解释篇》等已被译注成阿拉伯文。波菲里的《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阐述新柏拉图主义流溢说的哲学著作《亚里士多德神学》和《原因篇》也被译为阿拉伯文,在各地流传。与此同时,阿拉伯东方的伊斯兰文化和希腊哲学科学著作阿拉伯文译本,已在阿拉伯后伍麦叶王朝统治下的西班牙也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科尔多瓦已成为伊斯兰第二个学术文化中心,使西班牙出现了文化繁荣的新局面。翻译运动所译注的大量外来著作,把阿拉伯哲学和科学研究推向了高潮,古希腊的哲学和科学思想,给阿拉伯思想界以深刻的影响,为阿拉伯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
9~12世纪,在翻译传播希腊哲学和东方(波斯、印度)哲学思想的过程中,在阿拉伯伊斯兰教国家统治下的广大地区,先后出现了众多的具有自由思想的哲学家。他们的思想深受希腊哲学和自然科学思想的影响,尤其推崇亚里士多德,称其学说为“最高的真理,“人类智力所能达到的极限”,并注释、研究和评论其哲学和科学著作,从中汲取了丰富的思想营养,形成了具有唯理主义倾向的自然观、宗教观及社会历史观。他们以亚里士多德和新柏拉图主义相调和的哲学观点,解释《古兰经》和论证伊斯兰教义,并同伊斯兰教正统派经院哲学家展开长期激烈的论战厂使哲学独立于宗教神学,具有明显的世俗倾向。这些哲学家形成了中世纪阿拉伯哲学的主体,被称为亚里士多德学派。
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分为东方和西方两大支。东方支派以巴格达为中心,于9~12世纪最为活跃,代表人物有肯迪、法拉比、伊本·西那和拉齐;西方支派以科尔多瓦为中心,活跃于11世纪以后,以伊本·巴哲、伊本·图菲利、伊本·路世德和伊本·赫勒敦为代表。该派的哲学家一般都精通各门自然科学,谙熟伊斯兰教义,多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们注重研究自然科学和逻辑学,推崇自然哲学,强调理性的作用。该派在伊斯兰教正统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以不违背宗教信仰为前提,力图使哲学脱离宗教教义学,变为理性的知识体系。在本体论上,一方面承认安拉是宇宙万物的第一因和目的因,安拉是无始的、最高的精神存在;世界万物是安拉通过理性、灵魂一系列精神实体而流出的,安拉从总体上主宰世界,但不直接干预具体事物的活动。另一方面,又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永恒的,质量和形式构成了,具体事物,运动和变化是物质的特性,事物之间有着普通的因果联系,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便是宇宙的规律。在理性和信仰的关系上,推崇理性和知识。法拉比认为,纯理性的价值高于宗教的价值。他把理性分为功能理性、能动理性、习得理性和积极理性4类,提出积极理性是对世界必然性认识的总汇。肯迪认为,哲学是提高人们对事物本质认识的理性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它把神学排除在外。伊本·巴哲认为,哲学和科学是认识自然界的唯一道路;一切正确认识的产生、幸福的获得和止恶扬善等道德行为的形成,都要诉诸理性,而不是完全来源于宗教信仰。在灵魂观上,该派对灵魂赋予生理和心理学的解释,把灵魂视为人脑的一种智力精神状态和普遍的理性。伊本·西那认为,灵魂是心理状态并超出一般事物物理属性的潜能,灵魂与肉体结合使人完备,人有了灵魂才进行思维、想像和判断,认识未知。肯迪认为,人类的灵魂是从宇宙灵魂流出,人死后肉体消失,个人灵魂不能独立存在,必归向宇宙灵魂。伊本·路世德否认“个人灵魂不灭说”,他认为灵魂和肉体是不能分离的,个体灵魂和肉体同时灭亡,只有人类统一的、普遍的理性才是永恒的。在逻辑学上,强调逻辑推理在认识上的重要作用,发展了“共相”(一般)问题。法拉比认为,逻辑学是哲学的导论,是从已知推断未知的科学,矛盾律是逻辑学中的最高定律;逻辑的形式和概念是达到理性认识的思维工具。伊本·西那系统地讨论了“共相”问题,他认为“共相”(一般)有3种存在方式:共相作为“理念”存在于真主的理性中,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共相作为个别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内;共相作为“概念”,却存在于事物之后。在真理观上,倡导“双重真理论”。法拉比认为,哲学、科学与宗教是两种不同领域内的知识和真理,哲学和科学是人们探索自然的因果关系和为人类谋求幸福进步的知识,是普遍意义上的真理;而宗教是属于人们的思想信仰和社会道德准则范围内的真理。伊本·路世德认为,宗教和哲学二者并不相悖,是属于不同范围内的真理。宗教真理来自“天启”,是对人们的训诫和约束人们道德行为的规范,旨在止恶扬善,维系世道人心;哲学的真理来自“理性”,它是真理的最高表现形式,旨在认识宇宙万物,并推证造物主的存在,哲学理论高于宗教信条。但二者可能有分歧,在哲学上认为是真理的东西,宗教上认为是错误韵,反之亦然。当哲学的论证与宗教教义不相符合时,应相信哲学的论断。在社会历史观上,深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柏拉图《理想国》的影响,法拉比和伊本,巴哲等,均提出了理想国的模式。他们认为,在“美德城邦”社会里,君主应是贤明、睿智和完美的人,公民应具有文化素质和教养。人们之间平等、公正占有财产,和睦相处,社会(国家)的职责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福利。伊本·赫勒敦提出了具有开创性的历史哲学观点,他强调自然条件、社会生产活动、生活方式等因素对社会历史发展起决定性影响。他们的哲学思想不但恢复了被新柏拉图主义曲解了的亚里士多德学说本来面目,且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在自然观和科学观方面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为尔后哲学思想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12世纪,该派学者的大量论著,通过西班牙等途径传入欧洲,沟通了东西方文化交流,给西欧哲学和科学的发展以深远影响。伊本·路世德的哲学著作西传后,在意大利和法国形成了阿威罗伊主义学派,在欧洲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 (杨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