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原集团是一个集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建筑材料、煤化工于一体的企业集团。为用户提供聚氯乙烯、烧碱、水合肼、ADC发泡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水泥、林产化工等系列不同规格型号产品,营销网络遍及全国主要大中城市,产品出口到欧洲、美洲、非洲、亚洲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天原集团1998年以来,以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以优势氯碱产业为基础的特大型综合现代化工企业为总体发展目标,成功实施了独创的以国企整体重塑、精细管理、激情文化构成的特色经营模式。主导产品聚氯乙烯和烧碱的生产规模行业排位上升至前3位,效益连续六年保持中国氯碱行业首位。正在步入一个起点更高、规模更大、速度更快、质量更好、更有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的发展新轨道。天原集团拥有从电石到聚氯乙烯、从水合肼到环保水泥等全套先进专利专有技术近93项,专利技术41项,其中10余项核心专利具有世界先进水平。首家建成中国最大的本体法聚氯乙烯项目,中国最大的国产化离子膜烧碱项目,中国最大的全废渣制水泥环保项目,中国电石行业无烟囱排放和粉尘回收的清洁生产电石项目,内燃式电石炉工艺和环保排放标准成为中国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依据,创造了中国氯碱工业的典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国家本体法聚氯乙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订者和国家电石产业准入政策主要参与制订者。天原集团面对新的行业发展形势和产业动向,确立了“清洁生产,科技领先,优中求快;做强主业,实虚结合,拓展边界;资本多元化,人才多元化,全面国际化”新型战略发展观,坚持把天原核心竞争力建立在科技领先上,加快推进“绿色化工专家,真诚合作伙伴”、“品牌提升价值,品牌提升市值”的品牌战略目标,全力做强做大天原集团。宜宾天原的创建人吴蕴初(1891—1953),名葆元,字蕴初,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嘉定区)人。清宣统三年(1911年), 兵工学堂化学专业毕业,是近代中国伟大的民族实业家,中国氯碱工业的创始人,化工专家,味精大王。先后建立了天厨、天原、天盛、天利4厂,与天津爱国实业家范旭东齐名,有“南吴北范”之称。宜宾天原的历史一、企业名称1944年本厂动工兴建,定名为天原电化厂宜宾分厂。1947年4月,公司为集中管理所属各工厂,设总管理处于上海。本厂更名为天原电化厂宜宾工厂。1953年1月1日起,厂名为四川省合营天原电化厂宜宾工厂。1953年7月20日起,改名为公私合营天原电化厂宜宾分厂。1954年9月21日起,改名为公私合营天原化工厂宜宾工厂。1956年7月起,改名为公私合营宜宾天原化工厂。1966年10月5日起,名为四川省宜宾化工厂。1985年1月1日起,名为四川省宜宾天原化工厂。1991年10月16日起,更名为四川省宜宾天原化工总厂。1994年1月1日起,改制设立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1日,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隶属关系解放前,本厂系天原电化厂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厂,直属公司总管理处领导。1950年10月16日起,本厂隶属川南区公营企业管理局。1950年12月6日起,本厂隶属川南工业厅。1952年8月起,本厂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化学工业管理局。1956年1月1日起,本厂隶属于重工业部化工局。1958年1月1日起,本厂隶属于四川省工业厅。1958年3月5日起,本厂隶属于宜宾市工业局。1960年1月1日起,本厂隶属于宜宾专区化工局。1962年8月27日起,本厂隶属于四川省化工厅。1985年5月25日起,本厂隶属于宜宾地区轻化工局。1989年12月12日起,本厂隶属于宜宾地区化工局。2001年起,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为宜宾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05年5月25日起,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950年本厂隶属川南区公营企业管理局后,至1956年6月,本厂隶属关系几经改变,但均同时受天原公司总管理处管理,即受主管机关和总管理处双重领导。1956年,人民政府对私股实行定息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本厂与总管理处的隶属关系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