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延平
履历1979.06——1982.01,河南省焦作市委办公室干事;
1982.01——1986.05,河南省新乡地委办公室干事;
1986.05——2001.04,河南省新乡市委办公室秘书、第一秘书科科长,新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1.04——2002.07,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2.07——2006.02,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其间:2004.07—2005.02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学习);
2006.02——2006.09,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6.09——2006.12,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纪委书记;
2006.12——2009.02,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9.02——,河南省濮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
讲话2010年5月6日,濮阳市委党校主体班举行效能建设专题报告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申延平为全体学员作了题为《加强效能建设,促进濮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报告。
申延平指出,加强效能建设的途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树立服务理念,强化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时时处处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二是建设阳光政府。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以办事结果公开为核心的政务公开。三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申延平强调,今年,全市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狠刹不良风气、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落实“三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了“效能建设年”活动。各级公务员要自觉执行各项规定,树立三种意识。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濮阳发展、人人有责”的大局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为濮阳发展作出贡献。二要树立责任意识。政治上要公平正义,工作上要奋发有为,生活上要和谐友爱,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创造出一流的业绩。三要树立廉洁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