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泽
雷鸣泽(1904-1949) 别号次勋。先后就读于武昌博文中学、武昌中华大学、上海光华大学,1927年返回松滋街河市创办向上小学,自任校长,掩护黄杰、沈德纯、黄绍豫等在该校组建中共松滋县委。1938年武汉失守后,中共湖北省委决定成立松(滋)枝(江)宜(都)三县联合抗日动员委员会,雷担任主任委员。1941年出任兴山县长,因宣传抗日救国、抵制日货、严禁鸦片,得罪当地豪绅而被控“通匪”,判刑12年,4年后经保释出狱。抗日战争结束后任联合国救济总署湖北分署沙市办事处主任,广泛吸收共产党人,向鄂豫边调运大批粮食支援解放区。1948年接江汉军区指示回松滋策反保安团团长陈锟,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南渡大江,后因陈翻脸而被捕,于次年5月21日在押解至枝城途中跃入长江,壮烈牺牲,年仅45岁。新中国建立后,雷鸣泽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