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绍文
曾绍文(1917—1968),青田芝溪乡(今船寮镇)陈造村人。1935年温州中学初中部毕业,考入上海同济大学附属高级职业学校。一二·九运动中,与进步学生一起赴京请愿,投身革命。抗日战争爆发后,赴温州组织战时青年服务团。1938年1月,回青田县从事抗日救亡工作。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任中共青田县工委组织部长。10月,以海口战时经济建设实验区指导员身份,办民众夜校,组织农民协会,开展二五减租,举办合作干部训练班,秘密发展共产党员。1939年秋,任中共青田县委书记。1940年10月,调任中共缙云县委书记,秘密往来于缙云、丽水、青田一带,积极筹建兵工厂,仿造长短枪数百支,发展革命武装力量。1943年4月,调浙南特委机关工作。7月,任中共青景丽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1944年7月,任浙南特委秘书。1945年6月,任中共永嘉工委书记,次年2月任县委书记。1948年底,任浙南游击纵队第二支队政委。1949年3月,任中共永青中心县委书记、永青办事处主任。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温州前线司令部副政委,是与国民党温州专区专员、二○○师师长叶芳谈判的代表之一,敦促叶芳率部起义,和平解放温州。解放后,历任中共温州地、市委委员兼统战部长,温州市副市长、市长,省人民委员会第三办公室副主任,省粮食厅厅长、党组书记、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遭诬陷,被隔离审查。1968年8月25日被迫害致死。1979年6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平反昭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