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员行为准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少先队员行为准则

1、不尊敬国旗、国徽。(扣5分)升国旗、奏国歌时不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的扣5分。

2、不尊老爱幼,不团结同学扣4分。不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扣3分。

3、不尊敬师长扣4分。(不用尊称,直呼姓名)

4、课间或体育课中在教室或走廊内大声喧哗跑、闹(一次扣1分)。打扰别人学习和休息情节严重都(一次扣2分)。

5、在校内外打架(一次3分),骂人(一次2分)。(经教育不改,队内记过处分)

6、作业不完成一次0.5分。

7、出操不及时一次扣0.5分,无故不上操一次扣1分。

8、按时作息。上学迟到一次0.5分、早退一次0.5分。逃学一次3分。

9、上课时不听任课教师的话,视情况一次扣1——2分。

10、不佩戴红领巾被发现一人次扣0.5分。

11、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一次扣2分,不认真做值日一次扣0.5分,不保持教室一次0.5分、校园整洁一次1分。

12、吸烟、喝酒、赌博、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查处一次开除队籍。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