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野战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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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战争中,中央军委曾授予四个野战军番号。

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区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1949年1月15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按序数排列的指示》,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

1948年5月,中央决定将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个解放区合并为华北军区。

5月9日,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华北、中原解放区的组织、管辖境地及人选的通知》,将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军区合并为华北军区。华北军区下辖两个野战兵团,即以原晋冀鲁豫野战军留下的部分部队组建华北军区第一兵团和以原晋察冀野战军部队组建华北军区第二兵团。

与其他“四大野战军”不同的是,中央军委没有单独建立“华北野战军”建制,没有任命“野战军”指挥班子成员,也没建立“野战军”指挥机构。

华北军区的此次建制调整,只组建了华北军区辖下的两个野战兵团:“华北军区第一兵团”和“华北军区第二兵团”。(1948年8月组建“华北军区第三兵团”)

华北军区野战部队先归华北军区指挥,后受中央军委指挥。华北军区第一兵团主要担负太原方向作战任务,华北军区第二、三兵团主要在冀东、平绥方向钳制华北敌军,配合东北野战军作战。

东北野战军入关后,华北军区第二、三兵团及军区地方部队统一归东野首长林(彪)、罗(荣桓)刘(亚楼)指挥,配合东北野战军发动“平津战役”。

1949年4月,中央军委将第18兵团(原华北军区第一兵团)和第19兵团(原华北军区第二兵团)划属第一野战军建制,进行西北战场作战。第20兵团(原华北军区第三兵团)调赴天津、塘沽和秦皇岛,担负海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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