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海
张宗海 1950年3月生,重庆江津人,市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四川省江津县师范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历任江津县贾嗣区团委副书记、区委委员,龙山公社副主任、副书记、书记,德感区委副书记、书记;1983年12月任江津县委常委、副县长;1987年7月任江津县委副书记;1989年9月任璧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0年3月任璧山县委副书记、县长;1992年11月任璧山县委书记;1997年4月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1997年7月任黔江地委书记;1998年3月任黔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9月任黔江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一届市委委员,市一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人大代表。2002年5月任重庆市委常委,黔江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5月18日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