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二次派遣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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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内落实接收单位的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经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网上鉴证;

(3)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

(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其中省内外地市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2、省外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的

(1)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

(2)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省外高校毕业生信息;

(3)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外地市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二次派遣的,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鉴证后,由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开具接收函。毕业生持此接收函到生源地先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后,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到济南市就业的证明,并提取本人档案。然后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济南生源出省(包括到山东省省属单位就业的)就业的

(1)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与接收单位签约;

(3)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

(4)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4、省内院校毕业生济南生源出市(山东省内其他地市就业的)就业的

(1)毕业生持接收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接收信、就业报到证到生源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2)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生源地出具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到就业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报到并办理派遣手续。

二、调整改派

毕业生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1)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

(2)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方式与“二次派遣”相同(其中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省内单位签约后,用人单位须打印出就业协议书)

新就业单位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改派手续由新签约单位(含改派回生源地)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负责,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由省人事厅办理。各级人事部门在审核同意后,在“信息网”上鉴证,并办理改派手续。

(外地市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改派的,首先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出具纸制解约证明。然后在网上与新用人单位签约,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鉴证后,由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开具接收函。毕业生持此接收函到生源地先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后,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到济南市就业的证明,并提取本人档案。然后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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