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

1.历史人物[明]字启东,吴江(今江苏吴江)人。善传神,得意时,丝发无不肖者。《吴县志》
2.深圳大学教授1955年生于安徽,中共党员,硕士生导师1979年教入无锡轻工学院造型美术系,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1990年入深圳大学建筑系任教至今。1994年聘任副教授。曾两次获深圳市“优秀教师”奖。长期从事绘画公共艺术创作与研究。自1990年起在国内外举办个人画展二十余次,参加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画展近二十次,其中获铜奖一次,优秀奖三次;获欧洲艺术家同盟颁发的“欧洲艺术奖”一次;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完成公共艺术和环境设计作品三十余件;出版个人画集五册,主编专业图书三本,作品入编大型画集十几余册;作品为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等专业机构收藏。兼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际造型艺术家协会(JAA)会员南京书画院特聘画家。 先后在南京、新加坡、北京、香港、台湾、英国等地举办个人画展。近年来作品入选“中华世纪之光”中国画提名作品展,第九届全国美展;99悉尼中国画艺术展;跨世纪暨建国五十周年全国山水大展;布拉格“SYMPOSIUM99”。94中国艺术博览会获优秀作品奖。出版《邹明彩墨画集》、《中国当代艺术家画库邹明画集》、《邹明彩墨艺术》,作品发表于《江苏画刊》、《国画家》、《中国画》、《艺术界》、《装饰》及台湾的《艺术家》、《艺术贵族》等专业刊物百余件。
3.中共安康市委副市长男,中共安康市委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与联系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展研究中心,督查室,驻外办事机构)、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重点项目办)、财政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局、监察局、审计局(省属企事业审计处)、人事局(编办)、信访局、地方志办公室,市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安康监管分局、解放军驻安部队、武警驻安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