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平均工资
社会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社会平均工资可以反映出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在计算报酬、计算赔偿额等提供一些参考。通常分为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现在统计局已经不再有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项目,而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代),简称社平工资、社平。
2009年全国各省市社会平均工资上海 3566元
深圳 4263元
广州 3942元
中山 3761元
佛山 3756元
珠海 3737元
东莞 3694元
惠州 3594元
广东 3420元
潮汕 3411元
天津 3731元
厦门 3038元
济南 2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