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时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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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案件时,原告和被告的发言时间用水时计控制,双方各发言两次。案值高的诉讼,首次发言时间的水量相当于现在的7.5加仑(1加仑≈4.5升)水。第二次是2.25加仑。案值低的案件,时间相应酌减。在书记官宣读法律条文宣判时,管理员把手按在水时计出水口上。为了防止舞弊,管理员不仅当堂抽签产生,而且每一水时计由四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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