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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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甲

汉语拼音:zǒng jiǎ

释义:元 明 以来职役名称。 明 清 赋役制度,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总甲承应官府分配给一里的捐税和劳役等。 元 秦简夫 《东堂老》第一折:“诈官的该徒,我根前歪充,叫总甲来绑了这弟子孩儿。” 明 沉榜 《宛署杂记·街道》:“城内各坊,随居民多少,分为若干铺,每铺立铺头火夫若干人,而统之以总甲。”《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忽一日立在门前,只见地方总甲吩咐排门人等,俱要香花灯烛,迎接朝廷恩赦。”《天雨花》第六回:“两岸挤了人无数,地方总甲尽来临。”[1]

总甲历史渊源甚早,至迟到了宋代,“总甲”已见于史籍记载之中。北宋末年,方腊起义时,江南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设置总甲。龚明之《中吴纪闻》卷五《范无外》曾载道:“方贼起,郡中令总甲巡护”。总甲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社会治安。元代两浙地区上承两宋,也设有总甲,可从元杂剧《东堂老》和《范张鸡黍》描述中得以反映。明代总甲设置极为广泛,社会治安系统、军事建制、徭役组织以及商税机构等都设有总甲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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