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1965年1月出生,河北滦县人,198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

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3年取得经济师职称,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讲师职称。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其间曾于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任教。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志强律师执业以来,始终关注金融、房地产、民事侵权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服务领域。在名誉权纠纷领域,曾代理被告分别在边锋诉足球运动员曲乐恒名誉权纠纷案和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纠纷案中参加诉讼,试图在公众人物原告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中,引入公共人物概念和实际恶意原则。他现为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北京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青年周刊》杂志社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