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优惠制
简称普惠制(GSP)。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由各发达国家(即给惠国)分别制订各自的普惠制实施方案,对发展中国家(即受惠国)的受惠产品给予减、免关税,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收益,促进工业化,加速国民经济增长。普惠制是最惠国待遇的一个例外。
普惠制是单方面授予的,原则上可以随意取消,因此普惠制方案的实施带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并且,普惠制方案对受惠国家的范围、受惠的产品、关税减让程度;保险条款和原产地规则等都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