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沂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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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姓名:刘沂江

年龄:32

性别:女

民族:汉

职称:副教授

学历:研究生

研究方向:商法、经济法

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简历1993年9月~1997年7月就读于中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士学位。

1999年9月~2000年3月赴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经济法专业单科进修。

2001年9月~2003年7月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

1997年9月~至今 任教于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主讲课程:商法、经济法、外国民商法、证券法。

2002年~至今 贵州省企业培训中心兼职培训师,主讲课程:经济法实务。

200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5年开始执业,擅长方向: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

主要学术成果或业绩公开发表论文十篇,参编教材、工具书三部。

代表作:

1、《困境与挑战——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学报》2003年;

2、《著作精神权利研究》,《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

3、《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法律科学》2005年;

4、《二维视域下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贵州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5、《商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9月版

研究课题:1、主持贵州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课题《股份回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3)

2、主持贵州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课题《经济全球化与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安全问题研究——以经济法域回应性制度设计为考察核心》(2006)

3、参加教育部科研基金课题一项:《公司重整中的重整人制度设计研究》(2005)。

专业特长:本人1997年进入贵州大学法学院任教以来,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先后为本科生主讲的课程有:经济法、税法、外国民商法、商法;为研究生开设了外国民商法专题(JM)、证券法专题(JM)、经济法实务(MBA)等课程。主持研究的科研项目也主要在商法、经济法领域,有较强的理论功底。

005年律师执业后,主要从事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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