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海禁
内容清初严行海禁,将沿海人民内迁50里的措施,目的是为了断绝东南沿海对郑成功等抗清力量的物质供应。康熙统一台湾后,清政府在广东澳门、福建漳州、浙江宁波、江南云台山四处设立海关,准许外商来华贸易。康熙晚期,禁止商人前往南洋贸易。1757年,乾隆下令封闭沿海通商口岸,只许欧洲船只在广州一处通商,并且只许和朝廷特许的“行商”做买卖,实行闭关政策。乾隆后期拒绝同英通商,嘉庆时继续拒绝通商。
原因直接原因是为对付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是清朝统治者民族狭隘性的表现。由于满清贵族与人民群众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斗争,满清统治者企图通过“闭关”的办法将国内的汉人与外界隔绝,以防止外国人支持汉人形成反清力量。根本原因是落后的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在自给自足为主的传统农业社会中,封建统治者自我满足且昧于世界大势,又盲目排斥外国的一切东西。客观原因西方殖民者向东方殖民扩张,为维护封建统治,清政府试图通过“闭关政策”,对内加固自身的统治,对外进行民族“自卫”。
后果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西方殖民者的入侵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消极落后的政策,不能从根本上抵御西方的殖民侵略。却妨碍了海外市场的开拓,抑制资本的原始积累,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隔绝了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不利于中华民族同世界各民族的正常交往,不利于中国人民了解世界、走向世界、学习世界各民族优秀的思想文化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导致了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在近代屡遭列强欺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