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直属机关党委
职能

1.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4.监督党员执行党的纪律。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部机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协同部人事部门对部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提出任免、调动、奖惩意见和建议。
7.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并指导其工作。
8.负责直属机关统战、侨务和台胞台属工作。
9.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和部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