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金

广西贺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志金[1],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个人年表1981.09——1985.07 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5.08——1989.03 广西财政科学研究所见习期干部、科员。
1989.03——1995.06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农业税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06——1996.06 广西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处级)。
1996.06——1998.09 广西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兼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8.09——2000.07 广西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兼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0.03—2000.07 在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第1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7——2002.10 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2002.10——2006.08 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6.08——2006.09 广西贺州市委常委。
2006.09—— 广西贺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9.03—2010.01 在中央党校学习[2])。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