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起源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是一个联盟,首发国为中国,成员国有中国、孟加拉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和泰国共七个成员国,总部将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中国作为首发国要向其它成员国分享航天资源。
亚太亚太(Asia & Pacific area),全称“亚洲及环太平洋地区”,主要有大洋洲一些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东亚一些国家中国、日本、韩国等、北美洲和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一些国家比如美国等。
由来1992年,中国、泰国和巴基斯坦共同倡议开展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并致力于推动区域间空间领域技术和具体合作空间项目,自此中国和亚太地区有关国家致力支持这个项目,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筹建工作获实质性进展。1994年于泰国曼谷举行亚太空间技术应用多边合作会议(Asia-Pacific Conference on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 in Space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s)第一次会议。
根据第一次会议的建议,成立亚太空间合作机构筹备委员会(Preparatory Committee for the Asia-Pacific Space Cooperation Mechanism),筹委会由来自10国政府高层官员组成,筹委会秘书处设于北京。筹委会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蒙古国、巴基斯坦、俄罗斯、斯里兰卡和泰国。
2003年8月,组织秘书处先后在吉隆坡、曼谷分别举办了章程讨论预备会议和第一次章程起草组会议,并完成章程大部分条款的审议;会议同意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总部设在中国。
2003年11月10日,章程起草组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来自中国、韩国、伊朗、马来西亚、菲律宾、俄罗斯、泰国等15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的代表和观察员参加了会议。
2005年10月28日,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和中国8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正式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
2005 年10 月28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
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今天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会见了各国代表团并出席签字仪式。黄菊指出,推进航天的宏图大业,需要不断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中国愿与各国密切合作,为和平利用空间资源、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自:http://www.china.com.cn/chinese/sy/1013479.htm
2006年6月1日,土耳其在北京签署《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成为第9个条约签署国。
2008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
据外电综合报道:
路透北京12月16日电---据新华社报导,中国周二宣布成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这一政府间国际组织旨在增强在空间科技领域的合作。
新华社引述成立仪式後发布的声明称,该组织包括中国、孟加拉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和泰国共七个成员国,总部将设在北京。
中国正发展其空间事业,2003年成为第三个将本国人送上太空的国家,目前有一个月球探测器。
“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工作,愿与各国政府一起,扩大亚太地区各国在和平利用外层空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副总理张德江致信祝贺道。
成员国将共同参与研发、空间技术应用和空间专家培训。
中国、泰国和巴基斯坦1992年提出了成立该组织的设想。印度尼西亚和土耳其也於2005年签署了该组织公约,获得签约国身份。
选自:http://finance.qq.com/a/20081217/002260.htm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是由亚太地区国家(必须是联合国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组织的总部将设在北京。其宗旨是通过推动成员国间开展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并通过在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培训等方面对成员国予以协助,提高成员国空间能力,促进各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带动亚太区域的共同繁荣,并为人类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事业做出贡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合作领域包括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如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
亚太各国在空间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国家间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而且通过将空间科技应用于资源探测、灾害管理、通信导航等领域,有助于解决各国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促进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005年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会见了各国代表团并出席签字仪式。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正式签署了《公约》。
2006年6月1日,土耳其驻华大使厄聚耶在北京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至此,总部计划设在北京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已经有9个国家签署加入。
2008年9月30日,中国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第59届国际宇航联合会大会上宣布,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年底将在北京正式成立。由于空间项目的投资很大,周期很长,中国希望各个国家特别是亚太地区国家联合起来,共同开发、支持和利用这个共同的资源,中国愿意在平等、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
亚太空间技术应用多边合作会议“亚太空间技术应用多边合作会议”为“亚太空间合作机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前4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之后每隔1年举行一次。
第1次会议,泰国,1994年1月
第2次会议,巴基斯坦,1995年4月
第3次会议,韩国,1996年5月
第4次会议,巴林,1997年12月
第5次会议,伊朗,1999年12月
第6次会议,中国,2001年9月
合作内容合作领域包括空间技术及其应用,包括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