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岭梅

中共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岭梅[1],1954年12月生,浙江南浔人,1982年12月入党,1970年10月参加工作,大普学历。
1970年为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人,后任管理员、团支部委员。1974年入同济大学水暖工程系给水排水专业学习。1977年后任苏州市城建局公用事业科技术员、机关团支部书记,公用事业科副科长。1982年任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1984年后任苏州市委组织部青干科干部、副科长,干部一科副科长、科长。1988年任苏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1年任苏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副局长。1996年任苏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1997年后兼任市编委办主任(其间: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苏州大学文学院现代公务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年5月任苏州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编委办主任,同年6月任苏州市委组织部部长,8月任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8月任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邱岭梅同志是中共江苏省十次党代会代表。